(1)液压油液 ① 技术条件。被推荐用于液压系统的液压油液应按其类型和特性来规定,而不能仅靠商品名称来规定。 液压油液宜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来描述。存在起火危险之处,应考虑使用难燃液压液。 ② 相容性。 a. 所有液压油液。使用的液压油液应 与用于系统的所有元件、辅件、合成橡胶和滤芯相容,并符合系统或元件供应商的 推荐。 b. 难燃液压液。应采取附加的预防措 施,防止由于难燃液压液与下列物质不相容而产生的问题: ·与系统配套的防护涂料和其他油液, 例如油漆、加工和(或)保养液; ·能与溢出或泄漏的难燃液压接触的结构或安装材料,例如电缆、其他维修供应品和产品; ·其他液压油液; ·密封件或填料。 c. 处理措施。液压油液或液压系统的供应商,应提供有关打算使用的液压油液的材料安全数据资料。如果需要保证以下几点, 应提供补充资料: ·对于人工处理液压油液的保健要求; ·毒性; ·万一起火,可能出现的中毒或窒息的危险; ·关于液压油液处理和废弃的建议资料; ·具有生物降解能力。 ③ 液压系统和润滑系统。除非在供方与需方之间另有规定,液压系统和润滑系统宜分开。所有液压油液和润滑剂的注入孔应做 出清晰和永久的标记。 ④ 保养。为了保持系统液压油液的性质,供方应提供对于系统油液取样和监测的手段和规程。 宜特别注意难燃液压液。 ⑤ 注油和保持液位。用于注油和保持 液位所使用的液压油液应经过过滤。在灌注时,可通过系统内设的过滤器或用需方自己的移动式过滤器来过滤,移动式过滤器的过滤精度应等于或优于系统所用过滤器的过滤精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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